本报北京6月12日讯经教育部批准,从2000年起,北京市教委对本地区高校普通高等教育(本专科)学历证书的管理工作和发放办法进行改革。市教委不再负责组织发放由国家教育部统一印制的全国普通高校学历证书,由各高校按照国家有关规定自行负责印制、管理、发放。2000年9月1日起,社会各级各类用人单位及学生个人均可联系查询认证。据了解,北京市是今年全国三十一个省市自治区中唯一开始推行此项改革办法的省市。
2000年9月1日起,市教委实行北京高校学历证书认证制度后,社会各级用人单位及学生个人均可通过E-mail方式或信函方式联系北京高校毕业生就业指导中心查询认证。中心采用相对应的方式回复认证。认证对象为北京地区普通高校历届全日制毕业生(博士、硕士、本科、专科)。